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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舞台上,亮好政协委员之“剑”
发布日期:2012年6月11日 来源:九三学社宜昌市委 阅读3994次

本人现任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九三学社夷陵支委主委,是原宜昌县六届政协、夷陵区一届、二届、三届政协常委,同时兼任宜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师协会理事、宜昌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共宜昌市政法委员会巡视员、夷夷陵区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夷陵区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夷陵区矛盾调处中心矛盾调处专家、夷陵区工商联合会常务执委等社会职务。自担任政协委员以来,先后被《民主与法制网》、《湖北政协网》、《世纪行》杂志、《湖北日报》、《三峡日报》、《九三学社中央网》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分别以《为政府和百姓服务的好律师》、《律师界的精英、夷陵人的骄傲》、《宋志武学法为民常坚守》、《在是非曲直中追索-走进律师的精彩世界》、《走进参政议政的律师》等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被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称誉为“山区走出来的大律师”, 2004年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北省十优律师;2005年被湖北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授予律师最高信用等级“AAA信用律师”;2007年被湖北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2008年被评为夷陵区首届道德模范;2009年被评为宜昌市首届诚信律师。回首历程,我深感律师本职工作与委员职责履行的结合,才使得我能有所作为。

毛遂自荐,我终于成为一名政协委员

     在我当律师的第四年,我作出让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决定――自荐当政协委员。1998年底原宜昌县政协委员会换届,在电视上看到消息的我,就径直找到县统战部办公室,表达了想当一名政协委员的意愿,在知道了协商推荐的程序后,我又跑到政法委,表达了这一想法,区政法委和司法局通过考查最终协商推荐了我,19991月我幸运地成为了一名政协委员,开始了我十二年的政协委员的政治生涯,这期间我被连选为原宜昌县六届政协、夷陵区一届、二届、三届政协常务委员,并兼任了二届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成了现在的一名老政协了,想想我自荐当政协委员的那情景,自已时常也感到庆幸,在政协委员中自己主动去自荐的人肯定不多,我就是幸运的一个,这是我在政协工作更加珍惜和更加尽责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什么会想到自荐当政协委员,律师的理想是什么?一位美国著名律师把律师分为3种,一种是政治家律师,如林肯;一种是工匠律师,追求的是案子做得漂亮;另一种是金钱奴隶律师,客户指向哪里,就打向哪里。这种分类对我感触很深,在四年律师工作实践中,接触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对社会矛盾有着深刻而广泛的了解,在工作中直接接触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也能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行业的局限性,不能得到正确的反映,我要争取到更多的施展平台,这就是我要当政协委员做政治家式律师的原动力。

     在政协这个大家庭中,特别是每一届常委会上,我结识了许多朋友和导师,有阅历丰富、胸怀大局的历届中共政协主席,有叱咤商海、独具慧眼的企业家,还有德高望重、技艺高明的专家学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也改变着我生命的轨迹,我就象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让我有了一个更高的起点,我就象一只置身在知识和能力花丛中的蜜蜂,尽情的吸取着丰富的营养,使我由一个普通的律师,成为一个识大局懂大体胸襟宽广的社会活动家,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以一颗忠诚之心维护公平正义,以一身专业技能促进社会和谐,为民主法制建设摇旗呐喊歌与颂,为人民群众要求鸣锣开道鼓与呼,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和定位。作为政协委员,我不再是简单的办案,而是注重如何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个案与社会稳定辩证统一,点滴的委员活动记录着我成长的经历。

 挑战权威,一个提案让我小有名气

一份提案纠正省厅五部门一项错误行政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20029月,省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等五家单位联合以鄂建200240号文下发《关于加强湖北省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的交通、市政等重点建设工程中,必须使用旋转窑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文件下发后,引起立窑水泥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宜昌市所属的十家大型立窑生产水泥企业联合找到我,想聘请我作为律师向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准备各组织50名职工到省政府集体上访,我接待当事人后,一方面积极劝说企业领导不要采取这种过激的方式,引导他们采取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一方面对文件进行研究,在审查该文件后,认为该文件确实存在严重问题,虽然出发点很好,有利于节能环保,但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关闭此类企业补偿政策的情况下,这种作法损害了广大立窑生产企业的利益,一是没有法律依据,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二是越法行政,借加强管理之名,替新型企业垄断市场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三是不符合实际,势必造成水泥市场混乱,大批职工失业,企业破产,激化社会矛盾。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将耗时耗力耗物,也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我将分析法律意见以提案的形式向各级领导反映,引起了省政协和省人大的高度重视,将提案转交省政府督办,使得错误决定得到迅速纠正,在上述文件出台不到四个月,20031月,上述部门以鄂建20032号文下发《关于加强湖北省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纠正了不得使用立窑水泥企业生产的水泥的做法,改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并优先使用国家免检水泥以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水泥,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关闭企业以及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水泥”。

矛盾调处,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

近年来改革转型期间期暴露出来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因意外伤亡、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我作为政协委员和律师,律师的专业性和政协委员的公信力、号召力和影响力,调处矛盾具有了独天得厚的优势,成为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纽带,成为创新管理体制、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被区政法委聘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组专家,被区矛盾调处中心聘为调处员,到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现场进行调处,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矛盾。2009824日,小溪塔街办梅子垭村沙发厂的魏某、王某夫妇到夷陵区发展新区城建监察中队反映问题,与中队长在办公室内发生争吵,王某突然倒地,随即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魏某家属和亲友近百人在不明真相,情绪激动之下在城建监察中队办公室摆设灵堂,砸毁部分设备,第二天又打着横幅标语到市政府进行违法上访,冲击办公大楼,后又违法到省政府和北京上访,十一期间魏某到京后声称不同意他的条件,就要制造一个大事件,提出要求给予380万赔偿的高额要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我被区委领导点名作为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成员,负责与死家家属沟通协商谈判,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和过激的违法手段,我始终态度平和、有理有据有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死者家属信任,我通过二天二夜不间断的工作,使失去理智的死者家属回到谈判桌上,通过三个月的艰苦工作,最终促使死者家属放弃不合理要求和停止采取了违法手段,就意外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按国家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取上限40万元达成了协议,使相关人员和部门握手言和,化解了这一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区委、区政府对我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破例给予了1.5万元的重奖。

            别出心裁,用政府败诉案件促进依法行政

     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和夷陵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代理过众多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从中了解和发现许多存在的问题,如何提高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我想到了在人大、政协、政府机关用讲座的方式,将政府打输官司的案件剖析原因以案说法,我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到宜昌中院和各县市区法院,走访收集了近3年来全市范围内行政部门败诉的10例有代表性的行政案件,编辑成一个专题进行法治讲座,市、区主要领导对此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听取讲座,改进工作,收到了特殊的效果,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法律援助,扶助贫弱伸张正义彰显奉献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政府责任,也是一项扶助贫弱、伸张正义的社会公益事业。不仅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高水准的执业能力,更需要热诚的心态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农民兄弟的维权始终是我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三五”“四五”“五五”普法宣讲员,常年坚持到村里给村民讲课,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夷陵区乐天溪镇朱家湾村作为自己的联系点,捐资四千多元购买三百多本法律书籍为村委会建立了法律阅览室,为全村村民开通了二十四小时的“法律维权阳光热线”电话,使无论在家种地还是从门打工的村民,都随时随地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并出资购买彩电等电教设备赠送给乐天溪镇最为贫困的石洞坪村,使村民能够及时掌握到政策、法律及致富信息,深得政府和村民的好评。

   为了农民工伤残赔偿款能够实现,我用自已的房产证到法院为农民工作财产担保。京山县农民工陈波在施工中被吊机致伤鉴定为四级伤残,但用人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不给予工伤赔偿,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委裁决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待遇款18万元,用人单位为拖延赔付,以不服裁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从受伤到裁决己是近二年时间,施工单位的工程已全部结束,如果不扣押施工单位在夷陵区的工程款,法院的判决可能就成为不能执行的一纸空文,陈波申请法院对其在稻花香集团的工程款冻结18万元,法院要求陈波提供财产担保,身无分文的陈波哪里还有18万元的财产担保,我拿出了自己的房产证作为担保交到法院,法院据此裁决冻结了用人单位的工程款18万元,法院判决后陈波顺利拿到赔偿款。

我所做的一些工作,政协组织给了我极大的肯定和荣誉,让我倍受鼓舞和诚恐不安,被评为一届、二届优秀政协委员。《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注重提高办案效益》、《人民法院应加强案件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等多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区政协与区电视台联合为我录制了《优秀律师-宋志武》的专题片。20085月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志珍到宜昌调研,在市政协组织的座谈会上,我作为座谈会上三名发言人中的一名向国家领导人做了个人爱岗敬业的汇报,受到王志珍副主席的好评和肯定,会后王志珍副主席主动与我留下联系方式,让我倍受鼓舞。

       在政协十二年的参政议政生涯中,政协使我成为了一名新时代律师代表,律师进入到各级政协组织,参政议政,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和趋势,我只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我庆幸,我赶上这一好时代,我骄傲,我是一名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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