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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出租车从业人员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6日 来源:九三学社宜昌市委 阅读3869次
    我市城区目前共有出租汽车1704辆(其中夷陵区50辆)分属10家出租公司(其中夷陵区2家),从业人员4000余人,其经营行为关系到行业和政府形象。目前因管理体制问题(即车主拥有车辆产权,公司拥有经营经营权,两权分离模式),导致行业管理不到位,副班司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未理顺,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时有发生。在行业违章中,80%为副班和代班司机所为,虽然进入行业前参加了从业资格证的培训,但每年的法律法规、行规行约知识更新、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等经常不参加、制度不执行,公司无法制约其经营行为,经常发生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和行业形象。而行业管理部门对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业人员也无强制措施将其清退出行业,只靠教育、处罚手段,但事后依然我行我素。在现有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中,我市出租车从业人员只要在两年周期内违规记分不达到30分(违规处罚次数为8次——30次),管理部门无法将其清退出行业。对副班司机的管理,虽然各级都想了不少办法,也制订了相关规定,但落实起来难度大。一是协议管理方式,几年前我们借鉴兄弟城市对副班司机管理的经验,实行车主聘请司机必须经公司同意并签订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协议,交纳几百元的信誉保证金(其他城市少则1000元,多则数千元),聘请司机不愿交保证金,协议管理落实不了;二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难度大。按照行业对企业规范考核的标准,在岗从业人员每两月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而副班司机落实起来不到40%;三是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无力支付。在我市的交通事故中,出租车占30%左右,而副班司机又超过70%,在处理、调解事故工作中,公司必须按照承诺事项和时间赶到现场协调处理及事后包括理赔、垫资等工作,特别是发生死亡事故后,副班司机几乎无力支付,必须依靠车主和公司,给公司的管理带来较大困难。有鉴于此,我们建议:

一是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两权合一”(产权、经营权)。这是解决出租车人员规范管理的根本措施。目前,武汉、十堰、荆州等城市已实现了“两权合一”。我市明年1704名出租车经营权到期,在续权时,可以考虑分步走的办法:即新车一步到位,两权合一;老车设置过渡期三年,三年后再两权合一。

二是尽快出台对副班司机管理规定,进一步理顺副班司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对副班司机严格实行合同管理方式,签订优质服务、安全生产协议,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办理相关的监督卡等证件方可上路,用合同形式约束其行为。

三是对安全教育、学习制度进行监管。客管处、出租车公司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实行严格的学习、培训制度,将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司机年检制度,公司将安全教育学习情况反馈给交警车管部门,达不到学习次数的实行扣分等方式实施强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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