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针对这一现象,党中央及时调整分配策略,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转变,以公平促效率,推动整个社会良性发展。这是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十七大报告的新的政策措施,也是对十六大提出的“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政策的具体贯彻实施。
十六大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是伴随这一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分配现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小。十七大提出的新政策,进一步调整了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调整了劳动报酬与资本报酬、管理报酬等生产要素报酬之间的关系,彰显了党中央对收入分配中公平的重视,是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走上中等收入者行列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也是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这一新提法是对我国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是党中央“藏富于民”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同时这一举措又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在十六大上针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保障状况提出的新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把民生问题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存在保障水平低,保障范围小,保障不公平现象,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利益。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分配问题,在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十六大以来的党中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社会分配理论与政策,是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继承与创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与发展,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与政策的制定也有利于具体经济政策的制定,为解决人们的认识问题提供了思想武器,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可行性的方法。
作为九三人,我深知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使我懂得了党派人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品德,在自己的专业工作中做出一流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