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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商统筹及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5日 来源:九三学社宜昌市委 作者:郑宋平 阅读15735次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提出 “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明确了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可以说是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敞开了一扇大门。2015年两会之后,大电商纷纷涉足农产品产销领域,电子商务正在快速向农场、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渗透。而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不断增加,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014年中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达到1800亿元,到2016年将有望突破4600亿元。

2015421,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在罗田县调研时强调,要抢抓“互联网+”重大机遇,促进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把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步伐。随着农村电商蓬勃发展,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也已初具规模,应用日益普遍,但交易规模不大,农产品整体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不高,绝大部分企业仍然处于试水阶段,并没有专门开设电商部。更多的企业还是选择入驻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部分企业仍希望能够自建平台来完成自己的线上销售。据统计,2013年湖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仅为浙江42%,广东的36%;截至2013年底,全国在网上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超过500家,其中湖北不到10家;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22013年,湖北互联网普及率为40.1%,居全国第18位,远不及广东、浙江60%的普及率。目前,我市有88.23万户农户,农业劳动力173.13万人,其中,从业人员162.96万人,从事农业的人口为69.47万人。从调查的数据和淘宝官方的后台数据来看,我市淘宝活跃卖家1700多家,且大多数是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农村电商企业不足100家,真正上规模的也就不到20家,带动全市不足4%的农户,也就是说大部分农户尚未从农村电商平台中受益,大部分从事农业组织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未开展农村电商工作。究其原因,从观念认识上来说,中国人的消费习惯中,对于生鲜食品,特别是水产、蔬菜,大家还是习惯于在实体店或者农贸市场去购买,只有看得到摸得着,大家才放心。

除了观念认识外,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尚存如下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电商业务风险问题。作为一项新型的在线支付交易方式,电商买卖双方无需见面交谈,只通过网络便进行交易,因而采购商可能毁约,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国内涉农交易类电商只有1%盈利,7%有巨额亏损,88%略亏,4%持平,因此使得大部分资金撤离农商业务。二是农村生产规模化问题。当前,农村土地仍以小部分承包或农民个体生产为主,土地的零散导致农作物生产规模比较小,农民个体难以提供充足的农产品,进而不具备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难以产生规模效应。小规模的农业组织及农民个体的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不高,不利于农村电商业务的发展。三是缺乏健全的交通物流体系。我市农村地域及人口分布广泛且偏僻,尚有贫困村243个,贫困户16.36万,占全市农业户的比例近19%。这些贫困地区由于缺乏健全的物流体系,一些农村电商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由于物流及交通的制约和农产品的集散,对农村电商的发展造成了直接影响。四是我市农村电商平台发展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撑。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引导在农村电商的初步发展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事实上,我市政府支持发展的农村电商很少,除了农村信息化县域子平台(省政府扶持)和四务通(尚未开展农商业务),大部分平台以农业企业自建+第三方成熟平台为依托,地方成熟的农商平台不足。

为推动我市农村四化同步步伐,建设农业强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商的统筹及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组织监管,降低农商平台交易风险。尽快出台我市农商平台发展政策性文件,设立专门的平台监管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如商务局)设立机构,以实现农商平台的监管,从而降低农商平台交易风险。统筹我市云计算中心数据库和全市网格化管理数据(发挥农村网格员优势),有效分析农商信息及农商平台风险问题,及时反馈给监管部门,从而促进我市农商平台健康良性发展,以吸纳更多农村创业者开展农商业务,促进农产品的快速流通。

2、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实现农产品规模化。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解决农产品集散问题。通过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等的发展,带动农民返乡就业,从而实现以自然村或者连片村联合发展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和精深加工,提高农业效率及附加值,从而为农商平台的推进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着力解决物流瓶颈。针对农资下乡、农产品流通困难问题,可借助“三万”活动和本次扶贫攻坚工作,将乡村公路交通和农村信息化(提高我市网格化管理效率)建设作为精准扶贫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通过交通和信息化建设促进村---市物流业的互联互通。同时借助全市农村网格化和创新办推进的四务通平台,打通农产品流通不畅、农村物流产业发展不足的渠道。

4、整合资源,促进政府与市场结合的农商平台的融合。我市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搭建的农商平台起步晚,影响力小,发展困难,白白流失了潜在农村用户。因此,应将现有的农商平台整合成2-3个大农商平台;对同类平台,特别是政府与企业搭建的平台进行融合,在避免重复投资的同时,以提高平台影响力。如湖北省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智慧农村网、信息化县域子平台与电信开展的四务通的功能融合。(市政协会议集体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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