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建设 > 制度文件
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年6月4日 来源:社省委 阅读5302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三学社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人才强社”战略,提升社组织的组织化水平和整体运行能力,把我社建设成为组织上坚强的参政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发扬社内民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是我社组织建设的核心,要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以发扬社内民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领导机构议事决策制度。

主委会、常委会和全委会是我社各级组织的领导机构。要强化领导机构职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增强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高领导机构的领导力和执行力。

1)完善主委会议制度。原则上,主委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其中,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活动。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述职考评制度。

2)强化常委会决策和工作职能。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其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题常委会议,分析形势、研究社务、规划工作。主委会议应向常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全省重大社务工作计划、重要人事任免需经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研究制定社省委常务委员社务工作分工和职责,常委需定期报告分管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3)加强全委会工作审议职能。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每位委员应针对社务工作积极提交建议案,社省委及其工作部门应向委员反馈建议办理情况。

(二)尝试开展巡视督导工作。建立以社省委主副委为组长的若干巡视督导组,巡视督导组每年赴市委会开展巡视督导工作应不少于一次,重点对市级组织执行中央、省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就市委会工作和需求,与中共市委和统战部门沟通情况和意见,争取帮助支持。

(三)建立社员代表列席全委会制度和代表常任制。我省设常任代表10席,由社省委主委会议在全省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交由常委会审议通过。常任代表可对社省委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反映基层组织和社员的意见要求。对于常任代表提交的意见建议,社省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研究办理,并予以答复。社省委全委会将邀请我省产生的社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以及我省常任代表列席会议。

二、以提升组织整体功能为重点,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省、市和基层组织构成社省委的组织体系。完善组织体系的重点在于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合作、有机联动的长效机制,提升组织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社省委与各市委会的联系机制。

各市委会是我省九三学社组织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我社各项工作的重要阵地,社省委要加强与各市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给予帮助,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

1)建立各市委会主委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每年由社省委主委(或委托副主委)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召集一次市委会主委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着重解决市委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各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工作会议制度,每年由社省委专职副主委根据工作情况至少召集一次会议,分析研究组织建设情况,协调参政议政和调研工作,对领导成员政治安排、专职干部配置、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发展、活动经费场地、调研议政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进行分类指导。

3)落实社省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市委会工作制度。社省委主副委分别对口联系各市委会,应利用调研、视察等公务活动机会,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走访市委会,了解市委会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情况,给以指导帮助。

(五)加强各级组织的合作交流。通过社省委举办的相关会议和活动,推动社各级组织之间的相互交流。支持各市委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系交流,支持各市委会就议政调研课题、社会服务项目和自身建设工作等开展跨市合作。支持社省委会机关和社市委会机关专职人员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互通信息、增进友谊。支持社各级组织开展横向交流,互学互助、共同提高。支持省直基层组织与各市委会所属基层组织结对共建。

(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基层组织是社的工作的重要基础,要认真贯彻《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和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

1)每年召开一次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届社省委开展两次优秀社员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形成激励机制。全省社内表彰主要面向基层、面向社员。

2)对长期涣散的基层组织,提出整改措施,督察整改效果,必要时进行合并或对组织负责人进行调整。

3)结合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积极探索社组织新的组建形式。基层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注重提高质量和取得实效,不断增强社组织的凝聚力。

4)社省委和各市委会机关干部应不定期深入基层,通过走访、参加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基层社员的工作生活状况、思想动态,掌握基层组织的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关注社员政治参与和民主诉求不断增强的趋势,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组织试行差额选举。试行差额选举需在基层组织社员中形成共识,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充分协商,做好宣传学习和思想工作,报请上级社组织批准,在省、市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6)加强省、市互动,共同开展基层组织骨干培训。选派基层骨干参加社中央举办的骨干班,增加基层组织和社员骨干的比例和名额。社省委每年举办一期基层组织骨干培训班,重点培训各市委和省直基层组织领导、后备人才和社务活动骨干。

7)建立正常的社员退出机制。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社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基层组织研究确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地方组织终止其社籍,层报社中央备案(社章第一章第七条)。社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社组织的活动,不缴纳社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通过,层报社省委批准,可终止其社籍,并报社中央备案(社章第一章第八条)。基层组织要将终止社籍的决定通知本人。

三、实施“人才强社”战略,加强组织发展工作

(七)把好组织发展的政策关和入口关。要继续坚持“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吸收更多品德优秀、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高层次人才,重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年度组织发展以高层次人才为主。

(八)着力做好优秀人才的发展工作。

1着力发展优秀科技人才。优先吸纳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大奖项和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已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国家、省、市各类高层次的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及国家和省(部)、市属重点实验室骨干;科学研究领域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35岁以下的硕士获得者、40岁以下的博士获得者);

2)重视发展参政议政人才。吸纳人文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和财税、金融等专业人才;吸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文化传媒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管理人才;

3积极稳妥地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发展工作。要解放思想,积极吸纳科技型企业和新社会阶层中的高层次人才,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作为发展社员的一个新的重点区域。

(九)合力推进组织发展工作。社各级组织要严格按照社省委组织发展工作流程,积极、稳妥、有计划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社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吸纳代表人士放在重要位置,带头物色、推荐和发展,把推荐和发展优秀人才入社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内容。要主动接触联系社外代表人士,畅通申请、考察和吸纳途径。在当地发展个别优秀人才遇到困难的,由上级组织给以协调和帮助。

四、以高效、协调、灵活为重点,完善社组织的运行机制。

(十)不断完善人才成长机制。

1)扩展人才推荐渠道和发挥作用平台。进一步健全推荐机制,规范推荐程序,形成社内推荐与社外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与日常推荐的有机结合,促进推荐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积极推荐社员担任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各层级职务,担任政府部门特约人员、政府参事、文史馆员,积极向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政府管理的公益团体、社会团体推荐人才。进一步整合社内资源,除各级委员会外,要把社省委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为组织建设的基本内容,使之成为社内优秀人才展示才干、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逐步组建社省委参政党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同心服务团、艺术团、书画院、企业家联谊会等机构,发挥优秀人才作用。

2)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充分利用社内外资源,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提升层次,保证质量,增强实效。重点培训新社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后备人才和社务活动骨干。积极推荐社员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基地,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推荐挂职干部。

3)重视专职领导干部的培养。通过内选外引、公开招考等多种途径充实专职干部队伍。通过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措施培养专职干部。推进社内轮岗交流工作,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委机关年青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推荐使用干部要同等考虑专职干部。届中调整和换届工作要格外关心即将离任的专职领导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一)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提高人才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社员和组织信息管理数据库”,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安全,资源共享。省、市委员会需建立起十个人才库:⑴省市领导骨干(省、市委委员,基层组织主副委)。⑵担任政府及政府部门、公检法实职人员(副县处级)。⑶担任党团机关、企事业单位副县处级干部。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⑸省、市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⑹担任青联、妇联、侨联等社会团体职务人员。⑺担任特邀四大员人员。⑻优秀专家(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千人计划、楚天学者等)。⑼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中青年优秀专家。⑽优秀年青社员(40岁以下正高、博士、博士后)。社各级组织根据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和自身建设需要,建立参政议政、社务人才和后备干部数据库。实现社内干部的动态管理、科学管理,尤其要对社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未来5年、10年新老交替、后备补充及人才结构作出预期评估。

(十二)建立社内监督机制。按照《九三学社章程》的规定和九三学社中央的要求,尽快成立社省委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社内监督职能,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社章、执行制度、履行职责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社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出席市委会重大活动,出席市委会领导班子于届中或届末举行的述职考评会议,掌握市委会换届时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情况。

(十三)整合资源,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通过市委主委联席会议、市委专职副主委联席会议以及各种专题工作研讨会议,加强省市联系及协调配合。省委会对市委会的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完善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招投标工作,选派专家参与市委会提案工作。进一步完善社省委机关办公议制度,加强社省委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配合。

(十四)社各级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社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应加强民主、团结、务实、奉献的工作作风,身体力行,深入基层,贴近社员,开展调查研究,履行工作职责。社省委会和社市委会机关干部要提倡实干、研究、服务、和谐的工作作风,面向基层,心系社员,做好服务。社各级组织应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了解社员心声,反映社员诉求,使社组织成为温暖的社员之家。

五、沟通协商、争取支持,密切合作共事关系

(十五)积极推动沟通协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社省委每年邀请地市级统战部或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召开座谈会积极主动争取中共党组织的支持与帮助,加强沟通协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为社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建立重要社务工作沟通协商“主委负责制”,保持与中共党委及统战部门沟通协商渠道畅通有效。

(十六)主动开展联谊交友工作。根据中共中央[2012]4号文件有关联谊交友工作的明确要求,各级组织领导成员应把握契机,主动热情地与中共各级党组织领导同志联谊交友,增强相互信任。社省、市委会领导班子应利用调研、视察等公务活动机会,安排走访全省各市委会和直属组织所在地区、单位党委和统战部门,沟通交流,联络感情,密切关系,为全省各级社组织拓展工作空间,营造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九三学社宜昌市委员会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樵湖二路一号 | 邮箱:HBYC93@126.COM
技术支持:宜昌市五环计算机网络公司
鄂ICP备11007263号-1 [ 社员登录 ]
Copyright 2001-2024 yc93.com All Rights Reserved.